捐赠背景
“船海之星”奖学金评选活动最初由船体821班发起捐赠,每年资助8名船海学院优秀学子求学,在船海学院连续开展十三届,反响良好。“船海之星”已成为所有船海学子心中公认的本科生最高荣誉。曾获评船海之星奖学金的学子现已在多领域有所成就或继续求学深造,发展良好。由于2022年到达捐赠协议期限,故2022-2024三年间该评选活动暂停。
“船海之星”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等生和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激励优秀的船海学子拼搏向上,服务船舶事业更好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捐赠协议金额
人民币:每年捐赠八万元整,连续捐赠五年。
使用标准
用于华中大船海学院在2025-2029年间开展“船海之星”奖学金评选活动,拟每年使用经费8万元,其中77000元用于奖学金发放,3000元用于活动组织。
奖项设置:
奖项 |
评选人数 |
金额(元/人) |
最高荣誉 |
船海之星 |
3 |
5000 |
单项之星 |
自强之星 |
8 |
4000 |
学习之星 |
5 |
2000 |
文体之星 |
5 |
2000 |
社会活动之星 |
5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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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额 |
77000元 |
参评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当前加权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且上一学年无挂科;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或竞赛并取得优异名次,或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4.同等条件下,选择在本学院继续深造的学生优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5.船海之星与单项之星均不兼得。
二、具体参选条件
1.“船海之星”参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两项及以上单项之星奖评选条件者,可参加“船海之星”的评选。
2.“自强之星”参选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者,可参加“自强之星”的评选。
l 有较长时间的勤工俭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
l 能克服重重困难,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进取,成绩优秀;
l 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3.“学习之星”参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参加“学习之星”的评选。
l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曾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
l 在校期间获得过“校学习特优生”称号;
l 在校期间曾参加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学习类或知识类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4.“文体之星”参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者,可参加“文体之星”的评选。
l 参加文艺或体育活动特别积极,成绩特别突出,曾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得过三等以上奖励或在校运动会单项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或在校运动会中累计为学院贡献积分超过5分;
l 参加文艺或体育活动特别积极,成绩特别突出,曾在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类赛事中获得过名次;
l 在院级或校级文艺体育类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并组织开展过大型文艺体育类活动。
5.“社会活动之星”参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者,可参加“社会活动之星”的评选。
l 参加学生活动特别积极,组织或参加过三次以上大型活动;
l 参加了至少一个学生组织,并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因表现突出,曾获两次(含两次)以上校级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包括“校优秀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团员”等);
l 参加社会实践特别积极,成果突出,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l 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二课学时达50小时以上。
三、具体评选办法
1.船海之星、自强之星评选办法:
学院统一组织评选,符合条件可以报名参评,评选按照材料评审+现场答辩进行。参评学生提交个人生活照1-2张(16:9)、《船海之星报名表》、《船海之星、自强之星个人信息手册》、《船海之星、自强之星材料评分表》及证明材料。
其中材料分满分50分,材料评分参考人民奖学金评分细则50%折算,评分细则中加权成绩按照当前最新成绩计算,奖励加分参评成果为2025年1月1日至今取得;答辩分满分50分,老师评委、学生评委分别计分,分别按照舍去一个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评选时船海之星、自强之星分别排名,取靠前者。
2.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社会活动之星评选办法:
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社会活动之星分配名额到各年级。各年级组织学生提交《船海之星报名表》,以申报材料评选,不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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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之星 |
文体之星 |
社会活动之星 |
2022级 |
2 |
2 |
1 |
2023级 |
2 |
1 |
2 |
2024级 |
1 |
2 |
2 |
以上材料打包成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参评奖项命名,符合多项奖学金要求,参评多项奖学金的,在文件夹命名和报名表中注明。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0日;
材料提交邮箱:[email protected];
答辩时间拟定于12月底,视材料审核进度另行通知。